校内各院系(单位):
根据学校国资采购的有关规定,科研设备采购应做到有计划、有预算,只有填报了计划表的科研设备方可纳入采购计划。根据所报计划,资产管理处(招标采购中心)将每学期一次集中组织开展科研设备的采购。
请各院系(单位)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平台、团队、项目负责人,认真统计填写《成都工业学院2020年科研设备购置计划表》,并于2019年11月16日前将填写的纸质(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)和电子表格报送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(电子文档发送至:307480543@qq.com ;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,交至红楼科技处216办公室)。
联系人:高老师
电话:87992089
附件:《成都工业学院2020年科研设备购置计划表》
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 2019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