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《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》要求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申报规定,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式
1.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,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。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,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,公平、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,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,择优联合申报。对于非主译的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,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、中外学术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、项目组织能力等。确定申请人后,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,并自行签订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》。
2.网络填报:网络填报系统于2025年5月20日至29日开放,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xm.npopss-cn.gov.cn),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,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。逾期系统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。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-800-1636,电子信箱:support@e-plugger.com。
3.纸质材料报送: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,导出申请书(A4纸双面打印、左侧装订)一式8份,《科研诚信承诺书》、《科研活动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》各1份。其他申请材料包括:
(1)学术著作类成果,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、翻译样章各6份(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.5万字),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》、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、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(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)、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。
(2)期刊类成果,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,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;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;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(国际编委含国籍)名单。其中,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,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,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。
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完成签字盖章提交至行政楼119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《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》(http://www.nopss.gov.cn/n1/2025/0410/c431031-40457199.html),各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中的资助范围、申报资格等要求进行填报,并保证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。
2.申报材料上报后不予退回。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。
3.请申请人在《申请书》内“九、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”一栏,按照提示填写意见:“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;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;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。”“十、省、区、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”一栏,按照提示填写意见:“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,同意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。”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。
联系人: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 张老师 87992106
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
2025年4月23日